《渝中区城市更新规划》出炉

渝中作为重庆市城镇化的先发区域,全域基本建成,城镇化率达到了100%,城市发展方向已从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近年来,渝中持续深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在城市更新中不断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美化小区环境,建设了一批特色鲜明、具有人文品质的公共文化空间,让群众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如何更好地把握首批城市更新试点的重要机遇,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品质?渝中有了新动作。

日前,记者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获悉,由该局牵头编制的《渝中区城市更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正式印发。

《规划》期限为2021至2035年,近期为2021至2025年,远期为2026至2035年,规划范围为渝中区行政辖区范围。《规划》明确了“减量、增绿、留白、提质”的更新原则。至2035年,渝中将建成重庆现代服务业引领区、历史文化传承区、创新开放窗口区、美好城市示范区,全面提升渝中经济品质、城市品质、生态品质、生活品质。

《规划》划定五个功能性更新片区,更新范围约18.03平方公里。其中,重点更新区域约12.76平方公里,分为老旧小区、老旧商业区、老旧街区三种类型。

《规划》立足渝中城市更新发展现状和需求,明确了整体更新、综合整治、风貌保护三类城市更新模式。针对老旧建筑集中、现有功能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综合整治难以有效改善现状问题的区域,(下转2版)  (上接1版)通过整体更新模式进行城市更新;针对空间环境待提升、功能业态不相符、服务设施应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通过综合整治模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传统商圈提档升级、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公共空间优化升级等更新工作;风貌保护模式面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山城老街区建设实施,重点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有序推动实现特色街巷活力复兴。

《规划》聚焦土地供应、建筑管理等核心问题,结合《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和《规划与自然资源利用和管理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关于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形成“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改造开发的城市更新项目,改造开发后仍符合划拨条件的,可继续按划拨方式办理;需办理有偿使用手续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按新的规划条件和原土地利用条件评估补缴差额地价款”“对增加公共服务功能的城市更新项目,有条件的可按不超过原计容建筑面积15%左右比例给予建筑面积支持”等14条城市更新有关政策。

未来,渝中将有效发挥《规划》在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住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作用,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更新项目,让城市更美丽,人民更幸福。记者刘侃

编辑:张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