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公布首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专用账户信息

7月15日,记者从区教委获悉,为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收费的监管,保障家长和学员的合法权益,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已在预收费资金监管银行开设了唯一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预收费专用账户”),区教委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全区首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专用账户信息。

区教委提醒,广大家长应谨慎选择经主管部门审批并且已纳入资金监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统一格式的《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一次性缴费不超过3个月且不超过60个课时(包含赠送课时),培训费务必缴纳至该机构的预收费专用账户,切勿将培训费缴纳至该机构的其他账户或个人账户,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在收费方面,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超过3个月,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按课时收费的,不得超过60课时,续费的不得早于剩余20课时;按课时收费时长与“不得超过3个月”相冲突的,按3个月收费。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记者刘侃

编辑:张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