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私搭”具有竞争关系的检索流量“快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互联网时代,运用关键词进行信息检索已经是每位网民的习惯和必备技能,“流量”也已成为市场竞争的重点领域。但若经营者一味利用关键词相关信息排名搜索规则,将同行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名称大量用于其官网,并在相关信息页面使用本企业相关的照片、标识、加盟热线电话、宣传语等,将构成不正当竞争。日前,重庆法院网络空间司法保障典型案例(第四批)就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该案系巴将军公司与晓宇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由区法院办理。据了解,巴将军公司、晓宇公司均系重庆市知名火锅企业。2021年8月10日,巴将军公司在“百度一下”搜索框输入“巴将军火锅加盟”进行搜索,搜索结果第二条标题为“潼南区巴将军火锅加盟多少钱……”标题下有晓宇公司法定代表人照片以及“渝味晓宇火锅,是一家重庆老火锅,如想了解巴将军火锅加盟信息,请联系渝味晓宇火锅咨询平台”等描述语。

更让巴将军公司愤然的是,点击此条搜索结果,跳转到晓宇公司网站,页面上方和底部均有“渝味晓宇”标识及晓宇公司的加盟热线电话,该页面自上而下有《潼南区巴将军火锅加盟项目优势在哪里》等标题含有“巴将军”的数篇文章,文章介绍了巴将军火锅的食材、口味等情况,使用了晓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照片及晓宇火锅菜品的照片。

而在该页面下方显示的“巴将军火锅加盟”“李子洞火锅加盟”等重庆其他火锅品牌加盟的文字板块,点击“巴将军火锅加盟”,跳转页面本应排比式罗列“巴将军火锅店加盟怎么样、巴将军火锅加盟有什么优势”等类似文字,可页面却显示“渝味晓宇火锅加盟官网-《舌尖上的中国2》唯一推荐的重庆火锅品牌50强”。

因此,巴将军公司认为晓宇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晓宇公司停止上述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晓宇公司在本企业网站发布大量信息,信息标题及内容中均含有巴将军公司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巴将军”字号,这会使晓宇公司网站链接在相关网络用户搜索带有“巴将军”的关键词时位列搜索结果前列,从而吸引相关网络用户的注意力、增加其网站点击量。同时,晓宇公司在上述信息中使用本企业相关的照片、标识、加盟热线电话、宣传语等,会进一步造成影响用户选择、给本企业带来潜在交易机会的结果,也会让相关公众误认为巴将军公司与晓宇公司存在特定联系,属于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导致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裁判已生效。

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较好地回应了“互联网+”经济时代的新现象、新问题,合理界定了新型互联网关键词不正当竞争行为,体现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互联网发展时期的重要作用。本案所形成的裁判观点对于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隐蔽性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行业互联网竞争秩序、构筑健康的品牌经济均具有积极意义。记者黄清娴

编辑:张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