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项行动“环环相扣” 确保特殊食品安全“常在线”

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品、特殊医用配方食品被统称为“特殊食品”。今年,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特殊食品经营规范提升专项活动,通过宣传覆盖、排查摸底、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环环相扣”,持续扣紧特殊食品安全“责任链”,确保特殊食品安全“常在线”。

宣传覆盖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全民关注工作格局的有力方式。在宣传引导方面,区市场监管局结合“五进”科普宣传活动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利用媒体报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布消费提示、保健食品防骗指南、宣传手册1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500余份;开展进校园、养老机构、社区、商超等宣传15场次;在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市场监管所接待前台和消费维权站设立特殊食品科普宣传点共100个。本次专项活动结合日常监管,既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消费理念,又引导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落实特殊食品安全经营各项规定,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不断提升专项行动的影响力。

“心中有数、眼中有责,才能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对全区范围内特殊食品经营主体开展了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区市场监管局梳理出辖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共1505家,其中包括药店256家、餐饮企业336家、商超56家、直销企业2家、食品经营企业855家;另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268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企业157家。目前,“摸底数据”已全部纳入台账管理,确保信息准、底数清、情况明。

在监督检查方面,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特殊食品“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要求,按照“四有四无”(有证照有台账有消费提示有专区或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虚假宣传)的标准,以全区范围内经营特殊食品的药店、商场超市、母婴店、跨境电商线下展示(体验)店为重点单位,重点规范经营资质是否合法、经营环境是否达标、经营产品是否合格、产品陈列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专区专柜销售、警示标志用语及虚假宣传等经营行为。

整改落实是安全监管的“末端环节”,也是“关键环节”。区市场监管局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实行“闭环”管理,提升专项行动精准性和实效性,对保健食品与其他物品混放、保健食品投诉等强化处理,切实用“最严格的监管”全面遏制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突出问题,牢牢构筑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防线。记者李传芳

编辑:张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