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多付车费 执法人员热心帮忙追回

日前,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渝中区大队在“互联网+督查”平台接到一起乘客求助,在与求助乘客取得联系后,全力帮忙追回了乘客多付的300元车费。

据了解,乘客吴某于10月13日凌晨3时左右在沙坪坝区丽苑酒店打车到达渝中区七星岗公交车站后,由于当时醉酒,通过微信错转了334元给司机,由于吴某不记得出租汽车车牌,也无乘车发票,无法联系上出租车司机。

在详细询问吴某情况后,执法人员根据乘客提供的上下车地点及计价器金额,通过“重庆出租汽车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市现有的一万多台巡游出租车进行排查,利用有限的信息逐条筛查相似数据,一一比对行驶轨迹,发现一辆车牌为渝A208**的出租汽车事发时间轨迹与吴某所述内容较为相符,经调查后,与司机李某取得联系,追回了乘客多付的300元车费。记者晏艳辉通讯员傅仕群

编辑:张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