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关门”预付消费谁“接盘” 区消委会带消费者“源头”挽损

“虽然赔偿暂时还没拿到,但是判决下来了,心里安定了不少。”提起自己近期碰到的一场“官司”,市民陶女士长舒一口气,“还好有区消委会‘撑腰’,不然真的可能‘吃哑巴亏’。”

预付广告天花乱坠

消费兑现困难重重

提起这场“官司”的来历,陶女士介绍,时间还得回到2022年。原来,爱美的陶女士通过网络平台看到重庆宸山医美公司的广告,并于2022年9月20日前往重庆宸山医美公司门店,花2096元购买了6次超光子嫩肤美容服务。同年10月23日,该公司开展了“充值5200元抵1万元储值金”的促销活动。“虽然经常看各个平台发布的消费提示,预付式消费要多留心眼,但是当时这个公司看起来经营得还不错,加上我觉得活动也确实划算。”陶女士表示,由于该公司承诺充抵的这1万元可用于店里所有的美容项目,于是她并没有多想便参与了当时的促销活动。

此后近一年的时间里,由于该公司美容门店工作人员太少,常常无法完成预约服务,陶女士前后只去做过4次美容。2023年10月15日,陶女士再次发起预约,却一直没有等到工作人员的回复,次日来到门店,才得知门店已于2023年9月30日关门了。

和陶女士经历相似的还有消费者李女士,她于2021年12月30日,花15998元购买了重庆宸山医美公司的“急救小脸卡”和“抗衰大白卡”两个美容项目,但一直无法预约服务,于是多次到门店“讨说法”。2023年5月24日,重庆宸山医美公司承诺在60个工作日内将15998元退还给李女士,但一直没有兑现。

商家“跑路”责任不“清零”

消委会“溯源”助维权

陆续间,包括陶女士、李女士在内的26位消费者向区消委会投诉重庆宸山医美公司消费不兑现的问题。经区消委会统计,该公司共有194839元美容服务费未退还给消费者。2023年10月24日,重庆宸山医美公司被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3年11月3日,重庆宸山医美公司向区卫生健康委出具《情况说明》,表示该公司因无力支付房租和发放员工工资,不得已关门停业。“听说公司关门,我心里‘咯噔’一下,心想糟了,那我的预付款找谁退。”陶女士回忆,“就怕商家‘跑路’了找不到赔偿主体。”

“商家‘跑路’了,但是责任不可能‘清零’。”区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后,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开展了多方调查,发现重庆宸山医美公司的唯一出资人为广州爱去户皮肤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爱去户公司”)。区消委会认为,广州爱去户公司作为出资人,应当对重庆宸山医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于是区消委会支持26位消费者以集体诉讼的方式维权。

在区消委会的支持下,陶女士作为消费者代表,于2023年12月20日率先提交诉状,将重庆宸山医美公司、广州爱去户公司诉至渝中区人民法院,诉请法院判处解除陶女士与重庆宸山医美公司的美容服务合同;判处重庆宸山医美公司、广州爱去户公司退还剩余的5794.7元美容服务费。

法院审理认为,重庆宸山医美公司因自身原因无法向陶女士提供服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陶女士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重庆宸山医美公司退还相应服务费用。另外,重庆宸山医美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为广州爱去户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广州爱去户公司作为重庆宸山医美公司的唯一股东,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财产独立于重庆宸山医美公司,故应当对重庆宸山医美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处重庆宸山医美公司向陶女士退还美容服务费5794.7元,广州爱去户公司对重庆宸山医美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商家的服务承诺不能‘一走了之’,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不能‘一判了之’。”区消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二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陶女士支付相应款项,区消委会将支持陶女士申请强制执行。下一步,区消委会还将以“集体诉讼+示范判决”的方式,敦促二被告将全部194839元美容服务费退还给26位消费者。

编辑:张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