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新学期伊始,记者从渝中部分学校了解到,各校通过提前告知、书面申请、统一保管等方式,推进学生手机使用规范化管理。
开学前,重庆市求精中学校便把管理规定写进自编的《求精青年学习生活指南》和《校家社协同育人家长读本》两本手册,列为学生最不能违反的几条底线之一,告知学生和家长,提前做好沟通教育,为推进学生使用手机规范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学生学习、家校沟通等合理诉求,学校将依据《条例》,对管理方式和违规处理办法作进一步细化。
记者从重庆市第二十九中学校获悉,《条例》施行后,学校通过班级群向家长做好政策告知。“我们不搞简单的‘一刀切’。”学校负责人表示,若确有需要携带手机入校的学生,可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酌情处理,做好家校信息互通。
在小学阶段,针对学生普遍使用的电话手表,渝中各小学也同步明确了管理要求。人民小学、望龙门小学、大田湾小学等教育引导学生入校即将电话手表交给班主任统一保管,放学时再领取,避免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电话手表分散注意力、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学校通过班级通知、家长会等形式提前告知相关安排,得到多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除上述学校外,其余区内学校负责人也表示,将把手机管理作为学校常规管理和家校协同的重要内容,既落实《条例》规定,也关注学生合理需求,同步完善校内通讯保障,方便学生在确需联系家长时使用,并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管理措施,共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习惯。